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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中国政体改革持续深化 民主法制建设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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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24 20:45:46

  十八大以来,中央把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设定为主要议题,打牢民主政治制度基础。

  2013年2月召开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画出了改革的路线图。

  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任务分工公布,确定了改革的细化分工和时间表。

  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27个减少至25个。

  本届政府下决心将国务院现有的17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削减1/3以上,即567项。目前,国务院已共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21项,1年就完成了近2/5的改革任务。

  同时,8月底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地方政府的行政体制改革再次拉开帷幕。

  9月30日,国办下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扩展了职能转变后政府公共服务的提供形式。

  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中国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清晰厘清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边界,划定政府职能边界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中枢环节。

  首次实行城乡“同票同权”

  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60年来首次根据城乡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产生的29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庄严行使权力,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

  在本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党政领导干部的比例比上届下降了6.93%,来自基层的工农代表比上届提高了5.18%。代表结构的优化,更好地体现了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更多来自基层一线的代表,将基层声音带到国家最高议政殿堂,让两会更加接地气。

  2013年10月,十二届全国政协召开了第一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定期座谈会成为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协调关系、凝心聚力的协商平台。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发展基层民主。

  法治中国提速立法修法更显与时俱进。今年以来,立法工作步伐加快,而且更加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回应民生期待。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召开的五次会议中,分别通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12月23~28日即将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将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海洋环境保护法等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废止《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等。

  10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新的五年立法规划,47件立法项目将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上提请审议。

  要使每一个司法案件都体现公平正义。今年以来,多个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首次实现微博庭审直播,充分尊重和保障辩护权,也向公众提供了观察中国司法制度的窗口。

  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要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要终身负责,并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

  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成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奋斗目标,阐述了当前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主要目标与任务,部署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政治体制改革:简政放权激发发展活力

  观察2013年的发展脉络,多个具有标志性的变化,记录与丰富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道路。

  简政放权是今年政治领域最鲜明的特色之一。

  新一届政府在开局之年着力简政放权,一系列措施释放了改革红利,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而执政者率先向自身权力开刀,更是夯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基础。

  2013年,行政体制改革持续发力。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启动,实行铁路政企分开,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海洋、能源管理机构。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27个减少至25个。

  机构改革不易,职能转变更难。在今年3月,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常委会议便确定了扎实推进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9项任务。此后,相继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收费,行政审批事项,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目前,已共计取消和下放了221项行政审批事项。

  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又对中国2020年前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将行政体制改革渗透于五位一体的体制改革之中,作为五项体制改革的“公因子”,其既是五项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重要支撑与保障,行政体制改革内涵更加饱满,内容更加聚焦,措施更加具体,使政府治理的基本内容更加清晰。

  作为深化改革的关键一步,行政体制改革是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边界的中枢环节,是科学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要工具,亦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路径。简政放权,不仅仅是管理权限的调整和划分,更是职能的转变、流程的优化、效能的提升。

  把握住这一关节点,既有利于正确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正确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各自的功能优势,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可以通过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充实地方政府事权,有利于强化权责一致,提高审批效能,并通过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集中体现中央政府进行“职能加强”的重点;同时,审批项目往往是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高发、频发领域,取消与下放行政审批权将有效减少审批领域腐败和寻租的机会与土壤。

  2013年,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为突破口,经济、社会等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相继推出,一些长期制约发展的突出矛盾正在得以破解。

  行政体制改革,使得转型中的政府进入更加规范化、公开化的轨道,使权力运行更加依法、更加科学。

  民主法制建设在2013年亦呈加速态势。

  在这一年间,民主选举新一届国家机构,中国人大、政协制度不断完善,专题询问成为人大监督政府工作的常态化方式,全国政协召开了定期的双周协商座谈会;新的五年立法规划发布,立法工作更加科学化、民主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司法领域改革提速,建设法治中国步入实施阶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十八届三中全会更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锁定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出了“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三个全新的概念,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国家事务的手段进一步丰富。在这些政策的出台与政府工作的着力点中,我们可以捕捉到中国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缘由,更可以看出我们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决心愈加坚定,步伐愈加坚定自信。□(文/《